县市公路管理机构路政工作职责
发布时间:2007-08-23 00:00 来源:孝感市公路管理局 作者: 阅读次数: 【字体: 大 中 小】
一、根据省市路政管理机构制定的工作计划及考核指标,制定本县市路政工作计划及完成考核指标的措施。
二、宣传贯彻国家和省有关公路管理的法律、法规、对公路沿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爱路护路教育。
三、负责本县市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永久性建筑的控制工作。
四、负责本县市治超工作及审批不可解体的超限车辆行驶公路事宜。
五、核批特殊占利用公路许可。
六、坚持上路巡查,依法查处各种违反公路法律、法规的违法行为,保持公路的路产路权不受侵犯。
七、建立本县市的路产档案、路政处罚档案、许可档案等各种档案、台帐、报表。
八、负责本县市路政装备、器材、服装以放及管理工作。
九、监督检查本县市的路政管理工作。
十、及时上报路政工作信息及工作小结。